ThreadsThreads · 特區政府社交媒體 · 留言海外
🈸 提醒宏福苑業主須於10.15限期前,交回已填妥及簽署的「接受收購建議信件」,不論其作出哪一個選項,均須於10月15日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,完成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《買賣協議》。 尚未簽署的業主記得把握時間。如業主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《買賣協議》,特區政府會本着情、理、法兼備,並且以情為先的原則…
作者 wongw000發佈 10月12日(星期一)12:41首次收錄 10月15日(星期四)04:51
開啟原文 · Threads不在任何設定檔中
內容摘錄
算啦!走去新居屋過自己生活
系統保存了全文(13 字),只供 Deyao 批准的帳戶閱讀;其他人請按「開啟原文」到出版機構網站閱讀。已獲批准請登入。
留言及回覆10 則
這是〈特區政府提醒宏福苑業主於10月15日前簽署買賣協議〉的一則留言。
- yu_ling_999希望宏福苑居民有新的生活🙏🙏🙏
- happy_to_lee政府安排可以算合理10月12日(星期一)11:53詳情
- wongsuisui99我睇過政府按排㨂樓位置也唔同區域,災民選擇自己要求屋苑價錢可接受。
- yung_wong_sui宏福苑居民還有3日考慮,政府講有特殊情況不能簽,政府話可以作出調整。值得讚賞吓!10月12日(星期一)12:04詳情
- sukyi.leung宏福苑已變成一個唔理想居住地方,我每次經過感覺好唔開心,希望居民可以走出死結。
- sukysl2000災難後,政府也付出不同方案協助災難,做得好👏10月12日(星期一)12:12詳情
- chan_wong_wing政府做得好👍👍👍10月12日(星期一)12:20詳情
- tung_wan_wan應該考慮吓政府提供的地方10月12日(星期一)12:22詳情
- wong.999wong應該搬走10月12日(星期一)12:33詳情
- wongw000算啦!走去新居屋過自己生活10月12日(星期一)12:41(本則)
- 以上留言已納入評分(10月15日(星期四)14:35)
AI 分析串流評分
這則帖子在串流評分開始前已收錄,所以沒有評分。
AI 標籤每個設定檔各自標記
沒有設定檔標記過這則帖子。
串流及設定檔
不在任何設定檔中。
來源及時間
- 媒體
- Threads
- 版面
- Threads · 特區政府
- 作者
- wongw000
- 類型
- 社交媒體(Social Media)
- 地區
- 海外
- 來源
- waiwai00234 (Threads)
- 來源編號
tikhub_threads- 發佈時間
- 2026年10月12日(星期一)12:41(香港時間)
- 首次收錄
- 2026年10月15日(星期四)04:51(香港時間)
- 全文保存
- 隨來源一起收到
互動
0
讚好
數字是來源最近一次提供的。
更多
按設定檔「特首及政府」列出。